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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发文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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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国务院发文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 |
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宣布将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,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,自主协商确定价格;并且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%时,以年度为周期,相应调整上网电价。
业内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,这是电价深化改革的信号,电力企业将适当化解一部分压力,而电煤价格波动将更稳定;不过,电煤价格实现市场化的同时,煤电价格机制联动能否贯彻执行、电价市场化能否推开仍是个问号。 国务院发文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 众所周知,上世纪90年代以来,我国煤炭订货和价格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,即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并行。前者是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在年初就签订合同并定价,价格一般低于市场煤;而后者则是随市场供需而定。 国务院今日在指导意见中指出,由于合同电煤与市场煤在资源供给、运力配置和价格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,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,造成不公平竞争,合同签订时纠纷不断,执行中兑现率偏低,因此必须实行改革。 今天,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自2013年起,取消重点合同,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,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。 该意见还指出,将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,比如,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%时,以年度为周期,将相应调整上网电价,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%调整为10%。 对此,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在微博上评价道,电价市场化后会直接通过价格调节电力供应和需求。“其实电改包括电力管理体制、电力行业体制和机制等多方面,这些改革一直在进行,但可以认为这(此次发文)是深化改革的信号。” 短期内电煤价格不会出现大波动 这份意见规定,2013年后,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将自主衔接签订合同,自主协商确定价格,并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,而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。 今年以来,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并不是太景气,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宽松局面,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。政府取消重点合同煤,不再对价格进行干预,这意味着煤炭价格将实现市场化,对煤炭企业是较大利好。 当前,电煤价格呈现不断下降趋势。对于未来价格的变化,秦皇岛煤电网分析师安志远表示,目前,电煤市场仍然处于低谷,短期内,2013年,市场对电煤的供需状况不会有太大改变,电煤价格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。 李英也指出,在此之前,重点合同煤的价格一般低于现货市场的价格,以后(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)若有长期合同,煤价会(更)稳些。 电力企业压力将有所化解 以上指导意见提到,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%时,以年度为周期,将相应调整上网电价,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%调整为10%。 这样一来,电力企业肩上的担子将有所减轻。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,原先电企消纳煤价波动比例为30%的时候,企业根本无法应对,“水分都被挤干了”,亏损极为严重;而当消纳比例降低到10%,电力企业通过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等措施可以应对。 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在当前电煤价格下降趋势明显的状况下,这对电力企业自然是利好。但一旦一年中煤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,电力企业的成本也随之上涨,但由于上网电价的调整周期为一年,上网电价来不及变化,电力企业仍然吃亏。 Martec迈哲华(上海)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能源电力总监在微博直言,由于上网电价的频繁调整必然会导致终端销售电价的频繁调整,而国家考虑到CPI等民生因素,必然会继续控制下游销售电价,因此上网电价上涨的部分将被电网吃进,“这其实是对电网的让步”。 上网电价波动将最终传递到用户 用户电价是由上网电价、电网输配电价、输配电损耗和政府性基金4部分构成。当上网电价趋向于市场化,消费者便会担心,价格的波动是否会传递到用户身上。 李英在微博上表示,上网电价变化一般会直接影响包括居民在内的全部用户,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再加上煤电联动机制的调整,会反映在用户电价上,而对居民等用户电价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煤价变化。 “没有重点合同后,如果煤电双方能谈成长期合同,会对煤价稳定有好处,否则全部煤价波动会对上网电价和用户电价影响更大。”李英指出。 对于电价市场化的推行,李英补充道,目前已在大用户试点,但全面推开有难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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